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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820章 感受到自己对别人有用,也就是幸福感的来源(2 / 2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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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.1 社会互惠与“他人贡献”的机制

社会学中的“互惠性”原则指出,个体帮助他人,不仅有利于构建社会信任网络,也形成了“人情债”与“关系资本”。

你在一个共同体中付出越多——不论是情感支持、实际帮助还是精神鼓舞——你的社会价值就越高,而社会也会回馈你以情感支持与物质资源。这种循环式的反馈机制,让人“感受到自己对别人有用”,形成稳定幸福感。

3.2 积极心理学中的“意义幸福”

美国心理学家马丁·塞利格曼(Mart Seligan)提出“幸福三重奏”:

1. 快乐的生活(Pleasant life)——短暂的愉悦

2. 投入的生活(Engaged life)——专注与心流

3. 有意义的生活(Meangful life)——服务高于自我的目标

研究发现,有意义的生活对幸福感的提升作用最大,且最持久。

而意义,从何而来?从你对他人产生的影响,从你“被需要”的感受中获得。也就是说,“他人贡献”是“意义幸福”的主要来源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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四、从生命体验看:被需要的感觉就是活着的证明

4.1 被需要:幸福感的心理催化剂

我们常说:“一个人之所以痛苦,是因为觉得自己无用。”这是极为真实的感受。

? 退休老人如果没有新的社会角色,会出现“价值空虚症”;

? 母亲如果觉得孩子不再需要自己,往往陷入失落感;

? 青少年若长期被忽视、未被肯定,也会产生“存在焦虑”甚至抑郁倾向。

相反,哪怕是微小的帮助——比如照顾一只小动物、辅导孩子学习、陪伴朋友渡过难关——只要我们感受到“我有用”,大脑就会释放催产素和多巴胺,产生温暖、充实与幸福的感觉。

4.2 现实案例:志愿者与幸福感

哈佛大学一项长期跟踪研究发现:经常参与公益活动、义工服务的人,其幸福水平显着高于收入相当但生活封闭的人群。

原因很简单:他们时刻体验到“自己被需要、自己有价值”,从而获得了深层次的满足感。

“幸福不是拥有更多,而是你知道,自己被世界需要。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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五、结语:幸福是一种关系,不是一个结果

“感受到自己对别人有用”,不仅仅是一种情感体验,更是一种价值定位、一种生命哲学。

? 它让我们从自我中心中走出来,看见他人,连接世界;

? 它让我们在社会互动中产生存在的意义,从而获得幸福感;

? 它促使我们不再追问“我能得到什么”,而是问“我能给予什么”。

而当我们真正做到了这一点,幸福其实早已悄悄降临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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