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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22章 一点红与船(1 / 2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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热气顺着沙子的缝隙蒸腾而上。

司空摘星像是一朵被太阳晒蔫的喇叭花, 整个人粘在骆驼背上,让人很是担心他是不是已经死了。

他也快被自己气死了。

找什么马?

你说你找什么马?

司空摘星简直恨不得拿手扇自己的脸,最好还是左边扇一下, 右边扇一下,对称了才好。

江南的雨虽多,蚯蚓也是不少的, 哪怕陆小凤要千八百只蚯蚓, 司空摘星也觉得自己一定能找来,只不过是几夜不睡觉, 几天不洗澡罢了,何愁完不成赌约?

可他偏偏觉得自己占了大便宜, 一口答应陆小凤的条件, 快快乐乐地跑到这个大漠来, 现在又要快快乐乐地被太阳晒了。

前几天他几乎要被渴死,若不是路过的黑珍珠救了他,偷王之王就要折在大漠里,就像蚯蚓干死在路上一样。

昨日他又像一头笨驴,得罪了自己的恩人。

“沈百终。”

“嗯。”

“我本觉得江南虽好, 可水实在是太多, 风景我也早已看腻,现在一比, 我只知道自己实在是个笨瓜。”司空摘星摸出水袋来喝了一口, “我这辈子再也不会离开中原!就算有人拿刀架在我的脖子上, 我也绝不会离开中原!”

黑珍珠不想让沈百终为难,所以根本没有跟来, 她托昨晚的那个青胡子大汉送来一张地图, 又送来食物和清水, 就再也没有出过自己的帐篷。

司空摘星根本连个道歉的机会也没有,就被迫出了黑珍珠的营地。

“你为什么不穿飞鱼服?”司空摘星突然问。

“热。”

“难道你这身衣服就不热了?”司空摘星笑了,“你这身黑衣服放在大漠里是最不受待见的衣服,哪怕是小孩子也不愿意要的。”

“比飞鱼服好一点。”沈百终淡淡道,“石观音从没有见过我,可她一定认识飞鱼服。”

黑珍珠已把他的包袱给他,现在这包袱就系在马上,飞鱼服自然也在包袱里。

“石观音。”司空摘星竟琢磨起来,“她竟真的有那么好看?比起薛冰来如何?比起林仙儿来又如何?”

“我不知道。”沈百终摇头,“我和陆小凤本来是跟着一个老人进大漠的,可是那位老人却为了再见石观音一面要割破我们的水袋。”

司空摘星还想再问,就看见前面的石头旁倒了一个黑影。

司空摘星一看到这个影子,心里立刻咯噔一下,这个样子他最熟悉不过,他要渴死的时候,也是这样倒在沙子上的。

倒在沙子上的是中原一点红。

他也是一身黑衣,却已晕了过去。

中原一点红不愧是中原一点红,即使渴得快要晕过去,他也要挣扎着爬到石头边再晕,只因为这里可能有水,也因为这里有些阴凉地,更因为这石头被人看见的可能性很大!

他虽是个杀手,总是夺去别人的生命,却比任何人都想活下去。

沈百终翻身下马,解下水袋靠到中原一点红嘴边。

一嗅到这清凉干净的味道,中原一点红的眼睛就眨了一下,等水滴落到他嘴里时,他已彻底睁开了眼睛。

那双眼睛冷得如同山上的积雪,又狠得像是离群的独狼,除了中原一点红,谁还能有这样的眼睛?

西门吹雪和叶孤城也许冷,可他们的眼睛里绝不会有狠。因为中原一点红是个杀手,他只为在别人脖颈上留下血迹,他不求武功,不求权力,不求美人,只求狠。

狠到连自己,他也不当作一回事。

“……是你?”

中原一点红发出沙哑的声音,很久没喝水的人,声音就是这样的。

“你认识他?”司空摘星怔住,转头去看沈百终,“他是谁?”

“中原一点红。”地上的人冷冷说道,他已喝了半袋子水,又可以自由活动了。

“你是那个杀手!”司空摘星惊讶道,“你跑到沙漠里来做什么?这里又有什么人值得你杀?”

“你有没有见过一个杀手杀人前还要告诉别人自己要杀谁的?”

司空摘星摇摇头。

“那你又在问什么?你难道并没有长脑子?”中原一点红似乎一点也不懂人情世故,他很骄傲,骄傲到不屑于去和别人辩解。

司空摘星几乎要被他气歪鼻子,可又觉得自己要是生一句话的气,实在是小题大做,只能把怒气往肚子里吞,再也不愿意看中原一点红一眼。

“你救了我。”中原一点红对沈百终道,“我可以替你杀一个人。”

司空摘星本来打定主意再也不理他,现在却又忍不住道,“你以为你是谁?你又以为他是谁?若还有人是沈百终都杀不了的,你难道觉得自己就可以了么?”

中原一点红握紧了手里的水袋,脸色发白,他唯一会的就是杀人,你若要他想别的法子来报答别人,那实在是为难他。

可他这个人又是绝不会欠别人人情的。

“我还有钱……”

话说到一半,中原一点红就又闭嘴,因为他突然明白锦衣卫指挥使是绝不会缺钱用的。

“我不需要你报答我。”沈百终道,“这只不过是一袋水而已。”

“一袋水在沙漠里已比黄金还要贵重,已可以使十几个马.匪自相残杀。等我完成了我的使命,就去京城找你,那个时候无论你要我做什么都行!”

中原一点红抛下这句话,带着刚才剩下的半袋子水,用剑当作拐杖,竟踉踉跄跄一个人走了。

他走得摇摇晃晃,却绝不会有人认为他杀不了人,即使还很虚弱,他也还是中原最厉害的杀手。

“这人的脾气好臭。”司空摘星道,“他这种人倒确实是适合做一个杀手。”

“为什么?”

“因为他绝不会有朋友!”司空摘星道,“没有朋友的人,岂不是不会有人认识?没有朋友的人,也不会被朋友拜托麻烦事,更不会受到以朋友作为筹码的要挟。这样的人,做杀手再适合不过了。”

“有道理。”沈百终点头,“可是没有朋友的人总是会很难过,虽然会有一瞬间的欢乐,但关起门来以后总会觉得寂寞和痛苦。”

“确实。”司空摘星点点头,“一个人少什么,都不可以少朋友。”

“中原一点红也应该有一个朋友。”沈百终道。

“你想做他的朋友?”司空摘星突然有些不平衡,“他可是是个杀手!已不知触犯了朝廷多少律法!”

“我想请中原一点红来北镇抚司任职。不是做我的朋友,是做我的下属。”

“江湖和朝廷有时不可以分太清,也不可以搞混。”沈百终接着道,“若我要拘捕所有触犯律法的人,那么将不再有江湖。”

“什么意思?”

“江湖仇杀是被允许的。”沈百终道,“杀人的人自然该做好被杀的准备,你害了人,又怎么可能始终无事?杀手需要被人雇佣,被杀手杀了的人一定有仇家。有仇家的人多半算不上干净。”

司空摘星想起薛衣人和左轻侯的世代愁怨,又想起江湖上的一些门派纷争,不得不承认这是对的,江湖有江湖的规矩,朝廷若管得太透,只能是两败俱伤。

他倒也不是笨,只是从没想过这些,因为司空摘星是个地地道道的江湖人。

“所以我只会对很过分的人动手。”

“谁?”

“名声很不好的,只是为了杀人而杀人的败类。”沈百终道,“今年我在追查的就是红鞋子的公孙大娘。”

“公孙大娘?红鞋子?”司空摘星一头雾水,“这是什么人?这人难道是个做鞋子的鞋匠?”

“不是。”沈百终摇头,“红鞋子是个组织,这个组织里只有女人,她们只穿红色的绣花鞋。”

“这倒是奇怪。”司空摘星笑道,“那有没有这样的组织?组织叫做黑裤子,里面都是小偷,只穿黑色的裤子。”

他越想越觉得有趣,“这样的组织一定很不错!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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